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为表达感激之情,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王某与刘某于年合伙承包劳务工程,王某负责工程量核实及结算,刘某负责工程款支付及扣除,双方约定合伙债权债务平均分担。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因各自的垫资款项、支用款项、工资支出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王某应当分配得的款项及利息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王某的执行申请后,经执行人员多方努力,最后成功将17万余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给王某。
来源:赫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