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赫章县根据《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赫县党发〔〕4号)精神,通过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促进脱贫人口充分稳定就业,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
一、着力抓好政策保障。一是在落实原就业扶贫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出台促就业、稳就业的措施。拟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三类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预防返贫风险的紧急通知》《赫章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认真落实补贴政策,年以来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资料人,自主创业补贴27人,发放资金13.5万元;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8元;落实企业场所租赁补贴个,补贴资金.01万元。三是做好创业示范点的培育打造,年认定县级农民创业示范点26家,落实一次性补助49.4万,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帮扶车间42人,累计带动就业人。
二、做好就业政策宣传。一是现场式宣传。借助全县乡(镇、街道)召开乡村干部大会之机,将就业政策培训纳入会议议程进行宣传。二是清单式宣传。制作了《就业创业政策补贴宣传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张贴上墙,将我县就业政策宣传到村级;通过短信推送政策平台,将各类政策零距离推送至群众手中,营造全民知晓就业政策氛围。三是平台式宣传。印制宣传手册,借助乡(镇、街道)赶集日和就业招聘会等平台,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院坝会等载体,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送等活动。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单份,开展就业政策宣讲28场,举办就业招聘会28场。
三、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目前全县脱贫人口户,共计人,其中脱贫劳动力人,脱贫劳动力已就业人数人,就业率95.97%,其中省外就业人、县外省内就业人、县内就业人,分别占就业总人数44.31%、7.00%、48.69%。
四、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全县共有易地搬迁安置点15个(县城集中安置点3个、乡<镇、街道>安置点12个),共计搬迁户56人,共有搬迁劳动力人,易地搬迁劳动力中实现就业人,就业率92.26 %,其中省外就业人、县外省内就业人、县内就业人,分别占就业总人数45.87%、7.75%、46.38%。加大对搬迁劳动力培训力度,年已培训人。
五、继续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一是稳妥“十大员”专岗安置。做好护路、护寨、护河等“十大员”公益专岗人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补贴拨付、加强清退管理等“五加强”,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腾退后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脱贫劳动力,目前全县共有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腾退安置贫困劳动力人。三是做好就业援助专岗开发安置管理。以易地搬迁安置点为重点,为有劳动能力但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援助补贴。目前,开发招募就业援助补贴公益专岗人。
六、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年争取对口帮扶资金万元用于发放“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补贴人,.4万元用于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年组织输送脱贫劳动力转移到广东就业人,其中转移到广州就业68人。
七、做好重点就业群体的监测。健全就业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各乡(镇、街道)及时更新、完善就业培训信息台账,由县人社局组建6个工作组,深入到30个乡(镇、街道)和60个村(居)进行督查指导,同时依托现有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将脱贫户、易搬户、边缘户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做好就业帮扶,动态实现“三清零”。
八、持续做好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为促进脱贫人口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围绕县内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用工需求,结合劳动者就业培训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培训脱贫户劳动力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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