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10月5日,贵州赫章县公安局通报4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
9月29日,赫章县罗州镇汪某在全县疫情防控静默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从白果街道外出至罗州镇。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款 项之规定,依法对汪某给予行 处罚。
案例二
10月1日,赫章县安乐溪乡王某在全县疫情防控静默管理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擅自驾车携妻子王某某到街面闲逛。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款 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及其妻子王某某给予行 处罚。
案例三
10月2日,赫章县平山镇碗厂村周某某在核酸检测期间不服从安排,无故拒绝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款 项之规定,依法对周某某给予行 处罚。
案例四
10月3日,赫章县达依乡陈某在全县疫情防控静默管理期间驾车强行穿越警戒线通过防控卡点。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给予行 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赫章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县联动指挥部《关于对赫章县全域实行更加严格的临时静态管控的通告》,对擅自出户、擅离居住小区、故意破坏隔离围挡围墙、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伪造或恶意传播涉疫情防控不实信息等情形,公安机关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