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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大地春潮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力推进

连日来,遵义市虾子镇青山村的村民们戴着口罩,抢抓时间开展辣椒育苗。

天气乍暖还寒,场面一片火热。

今年,村里计划在去年亩的基础上再增加亩辣椒种植。但受疫情影响,育苗比往年晚了些,村民们加班加点抢抓进度。全部育苗工作预计3月中旬完成,4月进行大田移栽。

锦屏县大同乡普西村,群众在采摘大球盖菇。刘光英摄

基地里,辣椒育苗紧锣密鼓;车间里,辣椒制品生产如火如荼。

同样是在虾子镇,贵三红食品有限公司在当地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已经复工,泡椒、糟辣椒、下饭菜三个系列产品的8条生产线全部恢复生产。符合返岗条件的工人们佩戴口罩,紧张地忙碌着,防疫和生产两不误。

该公司总经理骆弟益告诉记者,企业日产能已经恢复到吨,旗下的贵州辣三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也已经全部返岗,目前日订单量0单左右。随着物流逐渐恢复,订单量正在逐渐增加。

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贵三红食品有限公司今年将在全省发展辣椒订单种植30万亩,带动15万人增收。

一边抓疫情防控,一边抓恢复生产,贵三红只是一个缩影。省农业农村厅调度数据显示,截至2月29日,全省重点调度的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

黔西县贵州省现代山地畜牧循环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工人在给本地种公牛添加饲料。史开心摄

□ 帮扶“龙头”抓复工

疫情当前,既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阻击战、总体战,又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歼灭战、收官战,贵州面临着双重严峻考验。

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不仅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局,更事关全省乃至全国的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大局。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省委、省政府号令: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

赫章县松林坡乡香葱基地,合作社社员抓紧采收香葱。

农时不等人,春耕要赶紧。

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春耕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把时间抢回来、把损失补回来的工作要求,加强调度督查、指导各地精准实施“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好疫情防控、用工困难等问题,拓宽农产品产销渠道,多措并举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主动担当,迅速部署落实,立即出台《关于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

多方协调,报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从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生产用电用气、租赁用房、贷款贴息、职工保险、农业保险等13个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明确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各市州的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赴各地督导。

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昌鹏任组长的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和由9名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办检查小组。深入一线督导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督导全覆盖。

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到2月29日,全省重点调度的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

□ 聚焦“革命”抓产业

防疫不误春耕,攻坚要靠“革命”。

为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2月26日至29日,省农业农村厅派出72个工作组,分赴全省88个县(市、区),督导调度各地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既是督导检查,也是调度协调。各工作组按照省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深入全省88个县(市、区),走进田间地头,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图斑,从物资筹措、人员到位、产销对接等方面,详细了解各地结构调整、春耕备耕情况。

铜仁市德江县堰塘乡高家湾村,羊肚菌喜迎丰收。

依托“厅长包片”“处长包县”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余名厅、处级干部沉到底,紧盯调减低效作物,紧盯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中8个种植方面的产业,紧盯各地实际情况,强化因地制宜选准替代产业,加快农资储备,加强技术培训,切实推动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落地落细落实。   时间紧、任务重,大家铆足了干劲与时间赛跑。在六盘水盘州市,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工作组连夜商讨工作措施,分成4个工作小组,一天时间跑遍了盘州27个乡镇(街道)。

督导中,各工作组要求各地各部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坚决保证防疫安全,扎实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

长顺县摆所镇松港村农事忙。周宇航摄

□ 上下同心抓复产

众志成城战疫情,万众一心抓生产。全省各地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逐步掀起恢复生产的热潮。

在思南县邵家桥镇渔溪沟村,亩甜心蜜柚的管护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把时间抢回来,村里还积极号召返乡过年的农民工到产业基地务工,以复工复产推动群众就业增收。通过增加基地务工人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确保甜心蜜柚产业的顺利推进,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影响。

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建强说:“从开工到现在,群众心里都憋着一股劲!”

在天柱县渡马镇湾场基地大棚里,村民在播种育苗。

在盘州市保基乡,全乡干部群众全力出击,抢时间、补损失,多线作战,打响了贫困歼灭战、疫情阻击战、产业突围战。

保基乡党委书记李金平表示,接下来将全面抓好春收春种、春管春防、复工复产、就近务工置业等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合作社带动,搞活林下经济、搞好畜牧养殖,做足农特产品文章,做实主导产业增质见效。让贫困人口有事做、有钱挣,确保家庭收入不减,脱贫质量不降,真正做到疫情防控战火不熄、农时不误。

金沙县岚头镇茶场春意浓。(金沙宣传部供图)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紧盯关键环节,组建技术团队深入到田间地头、产业基地、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抢抓高效经济作物种植进度。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家文表示,将继续紧盯重点农业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和服务力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全力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为完成全年农业经济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企业虽然已经全部复工,但距离满负荷生产还有距离。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聚焦用工难、原料缺、产能不足等方面破难题、强弱项、补短板,迅速推动农业企业回归正常生产轨道,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

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13条政策措施

2月23日,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春季农业生产,支持农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政策措施》共有13条,涉及项目资金、临时储备、企业减负、金融支持、用工保障、防疫物资等政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一、对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申报,已完成市级立项和实施方案批复的坝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方案后省财政厅及时预拨奖补资金50%。对已经省农村产业革命领导小组同意立项建设、且符合奖补条件的12大农业产业项目,可预拨不超过奖补额度50%的补助资金;对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主管部门要抓紧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及时下达资金。3月底前,省级下达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省级重点产业专项等资金。

二、指导各地结合辖区家禽养殖、消费需求等情况,设置符合环保、防疫条件的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并派驻官方兽医负责集中检疫。支持养殖企业开展禽肉、羊肉临时储备,按照4个月一周期,帮助养殖企业将压栏家禽、肉羊屠宰后租用冻库储备,所需储备费用由企业承担50%,省级财政整合资金补贴50%。

三、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免除或减半征收1月至3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其他农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在产地进行的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生产活动,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费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在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由企业补交缓缴的各项费用。

五、自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职工,可根据其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六、各市(州)、县级政府及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如有拖欠或应付农业企业、合作社款项的,应按相关管理规定,抓紧支付、拨付,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七、对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央财政对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省级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八、对年6月底前到期的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需要延期还款、续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给予一年以内的续贷安排,并通过适当降低利率等方式,纾解企业资金压力。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的延缓期限内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记录。

九、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对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对中央和省名单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省级财政按照黔府办函〔〕14号文件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按照政银担风险分担政策规定给予补偿。

十、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受疫情影响的农业产业,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承保和应急理赔工作;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农业产业,保险机构要降低保险费率,各级财政要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

十一、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信贷产品,为受疫情影响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围绕12大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坝区,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加快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投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稳定精准放贷,应贷尽贷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十二、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复工复产,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对企业复工复产、坝区农业生产和12个特色优势产业季节性用工保障存在困难的,其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双向对接、开展点对点运送等方式予以保障。

十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相关企业、合作社及所在乡镇、村(社区),应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游正兰

编辑唐怒娇

编审陈毓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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