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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男子到银行帮儿子激活银行卡被要求证

银行:证明你儿子是你儿子!近日,贵州毕节,赫章县一男子前往某银行为儿子激活银行卡,他带好了身份证、户口本。然而排队等待了半小时,银行工作人员却拒绝为他办理业务,并要求他到村委会或者派出所开“我儿子是我儿子”的证明文件。

5月8日,该男子就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投诉该银行,他称5月6号,他前往银行去激活银行在学校为儿子办好的银行卡,被要求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

5月24日,涉事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当时该男子只携带了身份证和户口本,但户口本上只显示户主是孩子的爷爷,无法证明该男子和孩子的关系,按照银行的规定还需要额外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该男子前来的激活的银行卡是由孩子学校发放用于领补贴的,当时工作人员向该男子解释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没有也可以到村委会开具一张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材料。

目前该男子已经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的相应的材料,银行也已经为他激活了银行卡。

双方之所以产生分歧就在于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底能不能证明父子关系,该男子认为提供了户口本已经足以证明了,而银行工作人员则不可以。

该男子的户口本上的户主并非他本人,只能证明孩子和爷爷的祖孙关系,却无法证明孩子和该男子的父子关系,因为无法排除该男子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孩子也登记在了同一户口簿上。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ico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icon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正是基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才能够代为保护和行使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父母到银行替未成年人办理业务需要证明自己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可以证明此身份的文件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记载了父子或者母子关系的户口簿,或者村委会、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因此银行在无法确认该男子是儿子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他提供其他材料用来证明父子关系的,毕竟这关系到了孩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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