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违法情况
(一)总体情况
近三年,全市共查处网约车交通违法起,其中年上半年,查处起,其中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方分公司车辆共产生交通违法起,毕节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车辆共产生交通违法起,贵州耀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共产生交通违法起,贵州讯达捷融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共产生交通违法起,毕节市新能源汽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车辆共产生交通违法起。
(二)今年6月以来违法较多的车辆
6月以来,违法起数较多的网约车车辆有:大方县瀚馨聚合网络预约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贵FD,24起;泰安市通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金沙分公司贵F72G25,18起;贵州乐拼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贵F3G,18起;贵州讯达捷融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FD,14起。
(三)重点违法情况
年6月14日,张某某酒后驾驶号牌为贵F76**2的预约出租客运车从毕节市高新区竹园乡歹鸡村往竹园街上方向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罚款元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其公司。
二
交通事故情况
近三年来,我市网约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56起、致8人死亡、79人受伤。从数据上来看,网约车发生事故数据体量虽不是很大,但今年与去年同比,死亡人数上升较大,且随着网约车车辆保有量、网约车驾驶人保有量不断增长,网约车人员伤亡事故数上升幅度不断增加,交通安全形势不容忽视。
年涉网约车典型事故案例:
★1月25日,驾驶人张某华驾驶贵FD2***9号网约车从黔西市锦星乡方向往黔西市城关镇方向行驶,于23时48分许,途经黔西阳光大道1公里加米处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魏某、李某发生碰撞肇事,造成行人魏某受伤,李某当场死亡及该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张某华因未保持安全车速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4月20日,驾驶人罗某驾驶贵AC***6号网约车由赫章县野马川镇往赫章县城方向行驶,当日18时28分许,该车行驶至秀河线野马川镇乌木村白果组路段处时,碰撞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裴某某倒地,造成行人裴某某受伤及该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裴某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罗某因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让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4月28日,驾驶人吴某贤驾驶贵AD4***8号网约车搭载熊某4人沿大方县理化乡法乐村通村公路由理化乡街上往理化乡法乐村方向行驶,21时10分许,行驶至理化乡街上至理化乡法乐村12公里加米洪家冲路段处,冲入道路右侧耕地内碰撞土坎后翻覆至斜坡下,造成驾驶人吴某贤及熊某等4名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驾驶人吴某贤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6月17日,驾驶人李某明驾驶贵FD0***9号网约车从七星关区朱昌镇往七星关区阴底乡方向行驶,11时24分,行驶至县道七星关区田坝镇新民村路段时,碰撞行人艾某,造成艾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李某明因未保持安全车速、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分心驾驶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三
网约车出行交通安全要求
网约车企业
各企业务必要全面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企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方,务必要高度重视,发生较大事故第一责任人就是企业法人。企业一定要常态化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加强企业所属车辆GPS动态监管、确保车辆运行全程动态监管等要求,严禁车辆及驾驶人“带病”上路;加强驾驶人及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安全警示教育、让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入脑入心,及时堵住安全管理漏洞。
网约车驾驶人
各驾驶人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确保营运安全。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规范使用安全带、并提醒前后排乘客系好安全带;行车中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