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将农村公墓公益性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乡风文明行动、乱占土地建坟治理同部署,在县域范围内通过完善基础建设、建立机制规范、推行便民惠民政策,分阶段启动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有效遏制散埋乱葬、建“活人墓”、土葬大坟等现象,实现县域所有村(居)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所有农村亡故人员火化后骨灰统一、规范、集中安葬,有力推动当地土地资源节约、环境综合整治、乡风文明提升。
一、基建先行,带动示范
赫章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25个乡镇个行政村(居),总人口87.63万人,是贵州省13个同步小康发展困难县之一,全县农村人口占比大,土地资源稀缺。受封建思想影响,当地修建“活人墓”、散埋乱葬、土葬大坟、治丧持续时间长等问题突出。为树立丧葬新风,缓解人地矛盾,赫章县成立县委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实现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责任、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大力推行农村公墓公益性改革。
一是政府指导,基建先行。按照“城乡有别、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赫章县制定出台了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治理违规修建坟墓管理办法等文件。县委政府投入资金建成县殡仪馆、火葬场;按照“社会捐赠一点、群众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模式,筹措资金万元,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按照1村5万元标准补助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个,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以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为建设主体,综合考虑人口、地理、交通、环境、丧葬需求等因素,按照6‰的年均死亡率和20年的使用周期合理确定公墓数量及规模。
二是压实责任,分级管理。在县级层面,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制定部门治理权责和承担工作事项“两个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在乡镇层面,成立殡葬改革管理领导机构,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建立落实联合联动机制,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及火化、规范治丧、整治乱埋乱葬殡葬管理责任。
在村级层面,建立村级公益性墓地管理制度和墓位档案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墓区秩序、开展墓区绿化、修缮坟墓及基础设施,确保墓区优美肃穆、干净整洁;发挥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创新“党建+积分”模式,搭建殡葬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对丧事简办事宜作出具体规定,规范群众丧事大操大办等行为,变殡葬改革“事后管理”为“事前引导”。
三是党员干部牵头,明晰改革路径。赫章县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措施21条,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发挥带头实行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带头文明低碳祭扫、治理乱埋乱葬、倡导殡葬改革等“六个带头”作用。
同时,建立落实典型示范引领机制,倡导乡村干部参加丧属追思会,示范引领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通过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