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日行动赫章县法院集中宣判6件百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赫章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快审快判,以法律武器提升司法权威,以集中宣判促进普法宣传。年8月18日上午,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赫章法院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的方式集中宣判相关案件6件6人,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缓刑、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宣判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庭审旁听。

案例一

被告人廖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被告人廖某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赃款,并在转账过程中提供刷脸认证。被告人廖某提供转账的银行卡中包含他人通过电信网络诈骗来的人民币元。被告人廖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廖某的违法所得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该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既是警示,也是威慑。同时也警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蝇头小利不可取,本人银行卡不出借、不出售,天上不会掉馅饼,可疑链接不点击,全民反诈,拒绝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案例二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中,被告人王某酒后驾车从赫章县松林坡乡往水城县金盆乡方向行驶,途经某某村时,王某因酒后睡着醒来发现对向来车,操作不当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车辆冲出公路撞上路边的被害人姚某1、何某、杨某、邓某、姚某2等人,致姚某1、何某当场死亡,其余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酒驾不仅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我们每一位驾驶员都应遵守的。

案例三

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案中,被告人王某在多地将多人的车辆配件三元催化器盗走,案发后,经评估,被王某盗走的三元催化器共计价值人民币元,其中部分三元催化器被追回。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扣押的作案车辆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责令被告人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退赔被害人刘某等7人合计人民币.39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莫伸手,违法必被抓。只有通过辛勤劳动、努力工作赚来的钱才踏实心安,不要心存侥幸,企图不劳而获,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

通过本次集中宣判活动,向全社会传达了人民法院打击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决心,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下步将继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原标题:《赫章县法院集中宣判6件“百日行动”相关案件》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3822.html